律师名录

杨择郡
杨择郡
杨择郡 管理合伙人

分支机构:总所

执业证号:14413199511782426


电话:0752-2119298

手机:13902625499

邮箱:yangzj@zhuofan.com.cn

详细介绍


杨择郡,管理学博士,一级律师,全国优秀律师,现为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党总支书记、主任,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第十三届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十三届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第七届惠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惠州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律师行业分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惠州市人民政府特聘法律顾问和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第十一、十二届惠州市政协委员会常务委员、提案委兼职副主任,惠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惠州市创新咨询委员会委员,惠州仲裁委员会委员、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仲裁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兼职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研究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监督员、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监督员。广东省第七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惠州市第八届市管拔尖人才,第四届广东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广东省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才人选推荐人选。


1.长期担任国家机关、大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惠州市政府、惠州市政协、惠州市委统战部、惠城区委、惠阳区人大常委会、大亚湾区管委会、惠阳区政府、龙门县政府、惠东县政府、仲恺管委会、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惠州监狱等机关单位,TCL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胜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惠州市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2.参与重大项目合同谈判和项目策划等非诉讼法律服务。

(1)作为中海壳牌石化项目银团贷款的银团律师,成功为惠州市政府用于中海壳牌石化配套项目融资14.6亿元人民币;

(2)作为项目的首席谈判,成功地代理惠州市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在惠州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惠州市荃湾实业联合总公司的股权及资产,并将该股权及资产转让给香港和记黄埔实业公司;

(3)2017年始为投资100亿美元的埃克森美孚惠州石油化工综合体项目提供谈判、合同文本起草与确定等全程法律服务。

(4)广东惠东太平岭核电站征地、建设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5)2019年始投资56亿美元的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提供谈判、合同文本起草与确定等专项法律服务。

(6)带领团队为惠新大道及梅湖大道等5个PPP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金额累计超过伍佰亿。

3.接受党委政府委托化解公共危机,协助政府依法决策。

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破解了政府公共危机和城市治理难题。就2015年义乌小商品城火灾烧死17人事件和2018年惠东X210线平海镇至巽寮路段一起死亡5人交通事故为政府出具危机处理方案;就“华晟豪庭”、“湖溪花园”“海岸居”等三十多次违章建筑处置提供法律意见,有效遏制城市违建推进城市善治;

4.成功代理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

(1)1997年首例打假索赔案在惠州发生,“打假英雄”张磊向惠州市国贸集团购买派克笔、雷朋眼镜后认定为假货并提出退货和十倍赔偿,该案经历一二审审理,惠州两级法院驳回张磊诉请。关于职业打假人不是消费者,其“打假”行为不得获得惩罚性赔偿的观点得到近年最高人民法院的采纳。

(2)2001年代理被告陈某某等四人(系死者陈建华与其妻子的婚生子女)参与其被提起遗产继承纠纷案,该案历经四次审理,就原告谭小丽是否为死者陈建华所非婚生以及是否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抽取死者陈建华婚生子女的体液完成DNA鉴定以便确认原告与死者陈建华系父子关系等进行审理,法院采信本人关于在财产继承纠纷中婚生子女无法定或约定义务牺牲生命健康权被强制抽取体液配合亲子鉴定满足“非婚生子女”主张继承的代理观点。案件受到中央电视台等各大媒体的跟踪报道。

(3)成功为原惠州市糖烟酒总公司总经理张某某被控贪污76万元人民币一案进行辩护,市中院对被告人作出了无罪判决。

(4)成功为被告人李杰[原康惠(惠州)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物料部经理]被控侵占公司财产1339000元人民币一案进行辩护,一审法院作出了无罪判决。

(5)2018年,侨兴集团及其负责人吴瑞林等被控诈骗罪案,案件涉及金额超100亿人民币,本人为被告人宋兰馨辩护,主要辩护意见得到采信。

5.多次出版专著及发表论文。

受市政府法制局的委托主持《惠州市外嫁女权益保障》的调研课题,并于2011年7月完成著作《外嫁女法律问题研究》一书。公开发表论文十六次,如《论设立我国民事诉讼证人拒绝证言权制度》,发表在《广东法学》(2002第三期);《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的信贷风险》发表在《广东律师》(2002第六期);《拆迁行政裁决应当保障被拆迁人合法利益最大化》发表在《广东法学》(2006第二期);《物权法与社区和谐建设》发表在《广东法学》(2007第五期);2012年5月,《推进土地股份合作制实施中的民意考量》发表在《管理世界》;《律师对社会管理法治化的贡献》发表在《中国法学》(2012);《重视审前辩护契合中华传统文化》发表于《法制日报》(2016年8月24日)。

6.关注民生,积极履行政协委员职责。

连续三年提出解决“停车难”提案终于在2019年正式获得解决,《关于加快立体过街设施建设,切实缓解市民“过街难”问题》评为 2019 年度优秀提案,《关于全面推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及《关于完善自闭症儿童全纳教育支持体系的建议》被优秀提案被评为2018年优秀提案,《关于提升卫生惠民水平,大力建设健康惠州的提案》及《关于加强市区公共道路停车管理的建议》被评为2017年优秀提案,《关于完善我市刑事被害人救济制度的建议》被评为2013年度优秀提案,《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网络司法拍卖的建议》等被省政协作为重要信息转载,《关于重开轮渡的建议》成为民生议案受到市民和媒体的热议和追捧。

7.热心公益普法。

多年来积极为政府机关及社会各界进行普法宣讲,平均每年进行普法讲座30余场,其中,2018年为全市宣讲宪法45场。近年来,4次为市政府常委会议学法进行宣讲辅导,为六个县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做辅导宣讲;连续两年为惠州市全市干部学法开展讲座;连续多年为惠州各县区中青班干部开展学法专题讲座。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台后,先后为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办公室等近二十多家机关企业授课。

8.积极推动行业建设。

2017年被全市律师代表选举选为第七届惠州市律师协会会长,同时,担任中共惠州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当选会长以来推动一系列行业发展和改革措施,率先实行理事会微信会议制度,带领两名律师参加司法部“1+1”法律援助工作,扎根西藏和云南。发动全市律师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主动与香港台湾等地交流,扩大了惠州律师的行业形象和美誉度。

9.热心公益法律服务。

担任广东新阶联“抗疫情”律师公益服务队副队长,负责“齐心抗疫,律师百问百答”策划与审稿,发出视频51条,阅读量超过100万 ,主编《卓凡法萃--抗疫专题》并已免费发出8000本,疫情期间,组织 78 家律师事务所,近千名律师及工作人员,向疫区捐款捐物累计 1602993.1 元。担任西坑村及甲子社区的法制副主任,为村居建设及社会治理提供法律服务;担任博罗两家企业的工会法制副厂长,为企业员工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执业以来免费宣讲法律超过300场;多次担任刑事法律援助辩护人,如2018年,代理失足少年涉及聚众斗殴一案,获得良好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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