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名录
分支机构:总所
执业证号:14413200831414094
电话:0752-2119298
手机:13928325181
邮箱:sharon912701@163.com
丁雪瑜律师,女,香港居民律师,2005年7月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2010年研究生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2005年加盟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现为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惠州市政协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港澳台和外事工作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国有资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惠州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惠州市惠融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惠州市社会组织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特邀调解员。曾获得惠州市三八红旗手、惠州市律师协会优秀委员等荣誉。主要从事项目策划和谈判、国企合规管理、国企改革和公共性事务的处理等方面的专业法律服务。
一、从事大型项目的策划与谈判工作,为惠州引招商引资,深度融入粤港澳大亚湾区建设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1.为埃克森美孚惠州石油化工综合体项目系列谈判工作提供合同起草、合同翻译、谈判策划、谈判等系列法律服务;
2.为中海油壳牌惠州石化三期炼化一体化项目系列谈判提供合同起草、合同翻译、谈判策划、谈判等系列法律服务;
3.为投资额约150亿人民币的恒力(大亚湾)PTA项目提供合同起草、合同翻译、谈判策划、谈判等系列法律服务;
4.为惠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惠州港业股份公司和惠州市荃湾实业联合总公司的股权及资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包括成功地完成港务集团收购光大集团在惠州港业股份公司和惠州市荃湾实业联合总公司的股权及资产,并将部分股权及资产转让给香港和记黄埔实业公司,同时,完成港务集团与和记黄埔共同设立港业股份公司,设计并确定了港业股份公司的治理结构和规则;
5.为惠州港国际集装箱码头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6.为惠州市水务资产整合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先行对惠州市投资管理公司下属大亚湾自来水总公司、大亚湾供水公司进行改制,再行通过公开挂牌选择优秀的战略投资者对前述四家公司进行增资扩股,与战略投资者进行合同谈判,从而最终完成前述资产整合项目;
7.2008年,为香港万通置业有限公司收购香港宝丽集团有限公司股权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二、助力惠州基础设施和园区开发建设,为惠州市、惠东县近20宗PPP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和法律意见
1.为惠州港主航道建设项目提供合同起草、合同翻译、谈判策划、谈判等系列法律服务;
2.为东莞桥头(龙门金山)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提供法律服务;
3.为惠州海湾大桥及延长线“PPP”项目、广东省惠东稔平半岛国际旅游度假区(暂定名)PPP项目、高潭革命老区“建成三个基地办好十件实事”PPP项目、惠东县教育基础设施扩容工程PPP项目、惠东县档案馆及市政设施建设PPP项目、惠东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安墩革命老区振兴发展PPP项目等近20宗PPP项目所涉法律文件提供专业意见。
三、长期致力于惠州市国有企业改革法律服务工作,协助推进惠州市国有企业深化、分类改革进程
1.自2005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开始,丁雪瑜律师便参与惠州市仅20家国有企业的破产退市清算工作和10多家国有企业的改制工作的改制工作,如:(1)惠州市对外经济技术公司、惠州市化工机械进出口公司、惠州市百货总公司、惠州市轻工业功效公司等公司的破产退市清算工作;(2)惠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惠州市公路机械厂、惠州市建筑设计院、惠州市道路桥梁开发总公司、惠州市拍卖行等企业的改制工作。
2.为惠州市惠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改革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3.为近年来惠州市国有“僵尸企业”通过司法程序等方式退出市场事宜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意见,如惠东县旅游局下属惠东县旅游服务公司、惠东县九龙峰旅游区、惠东县旅游总公司等僵尸企业。
四、长期担任政府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的常年顾问,为政府和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建言献策,为国有企业的市场化建设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1.担任国家机关法律顾问,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惠东县人民政府、惠东县国土局、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惠州市林业局、惠州市交通局等政府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
2.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如惠州市水务集团等下属公司、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环境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航道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惠州市大亚湾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石化工业区投资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
五、参与突发公共性事件和大型政府事务的处理,为和谐社会发展尽绵薄之力
1.2015年2月根据惠东县委、县政府的委托,参与惠东县平山街道办事处的惠东义乌商城火灾事故善后等各项工作。
2.根据惠东县惠州核电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为惠州核电建设项目的各方,包括但不限于惠东县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建设单位、征地实施单位及广大被征收人提供法律服务。
六、理论研究
1.2007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依法治省办公室和广东法学会举办的“和谐社会、法治广东”论坛论文《物权法与和谐社区建设》;
2.2008年出席中国民商事审判论坛年会论文《质疑最高法院关于申请执行期间制度的司法解释》;
3.2011年参与编著《惠州外嫁女法律问题研究》一书并正式出版,该书获惠州市第四届(2010-201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作为第一名在惠州执业的香港居民律师,丁雪瑜律师一直致力于惠州与粤港澳地区的交流工作,多次代表惠州市律协参与香港、澳门地区司法界的交流活动,宣传了香港和内地法治工作及法治文化,为在惠州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向来惠州实习的香港大中学生介绍在内地工作、执业、生活的经验和介绍内地社会制度和司法进步,赢得在惠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香港青年学生对内地认同和热爱。